第三章 刺痛(1/2)
陆继明推着手推车不着四六地在商场晃着。他身量很高,脸又好看,厚卫衣外面披件飞行夹克,裤子却别致地开了好几个洞。人群中真的非常显眼。但是他毫无自觉,一门心思地挑选睡衣。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戒烟棒,看着周围的女客不时地摸某件看起来过得去的睡衣料子。
成年男士的睡衣千奇百怪,上到松垮的宝蓝色秋衣秋裤,下到老头汗衫,一应俱全。陆继明嫌弃的不行,戒烟棒左边换到右边再换到左边,他礼貌地问了身边的一个导购:“有没有可爱的睡衣?给家里小孩穿的那种。”
导购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他的脸,想了半天犹疑地问:“小宝宝?”
“......十七岁。”
“那是大朋友了,”导购想了想,诚恳地建议道:“他或许更喜欢酷一点,纯色的那种。这种隔壁区就是。”
“我不喜欢。”陆继明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她,“就没有那种,小兔子啊,小仓鼠啊之类的。”
...这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是变态吧。导购委婉地提醒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可能,没那么喜欢这种?”
“没事,他喜欢。”
“那你可以去对面看看。”
陆继明哼着歌走了,导购目送他的眼神惋惜中带着怜悯。
上次给叶允买东西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他初二给他夹了一个皮卡丘。陆继明突然就有些感慨。三年了,要不是自己重新找上门,叶允怕是再也不会联系他。脾气那么好一个小孩,再次见他第一反应竟然是扭头就走。
这三年来,陆继明算是稳定了,事业在快速成长期。摇滚乐手并不是什么流行歌手,受众很窄,但是黏度很高,毕竟国内搞的人也少。一开始是酒吧驻唱,后来去了很多地下比赛和livehouse,变得小有名气,机缘巧合认识了几个合适的人。鼓手撞,吉他飞龙,键盘手Joy。新乐队名字叫Pluto,那颗极其寒冷的表层下,有不竭热度的冥王星。
拖把本名陈念,是乐队鼓手,简单粗暴地给自己起名叫撞(drum)。他很早辍学,成了酒吧老板,原本开在H市,现在业务发展到S市。留一头脏辫扎起的头发。他们敲定Pluto以后,拖把颇有文化地慨叹道:“这名字好几把酷炫,啊我觉得它就是形容我们这一行的,什么杀马特的冷酷外表下,有一颗勃勃跳动的心。”
陆继明那时候在调弦,闻言有些煞风景地说,没那么文艺,只是因为里面有许多放射性物质。
拖把毫不犹豫地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撞爷我还不够radioactive吗?不过我们这名儿也是真的牛逼,被人类踢出九大行星的Pluto,主唱他娘的是Mars,怎么都透着一股子装逼味儿。”
陆继明那只纹着纹身的手就轻轻拨了一下弦。他依旧叫Mars,并未打算丢下年少轻狂的曾经。只是再也不会写那种好像在向全世界宣战的歌了。
他写过很多歌,也卖掉过很多,几乎是离家出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唯一的资金来源。造星公司,特别是搞选秀的,会通过一些渠道直接买断一些原创。高中三年陆继明写的就是那些。邪恶又暴戾的黑金属并不适合那些人,他很自觉地转了流行。
有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身上流的是叶重山的血。迎合市场,掌握需求,他太会那一套。最初的时候感觉在贩卖自己的梦想,后来倒也自得其乐。平台账号Manson777在个人介绍中戏谑地自嘲,非职业量产垃圾人。底下作品集空空如也——因为卖出已全部下架。
说那些是垃圾其实言不由衷,陆继明很珍惜它们。demo根据保密原则是不准外泄的,每一首他都好好保留了。深情的,灿烂的,矫情的,刺骨的,尽管大多并非他想做的,形式上算是天差地别,但是每一段都见证了他的惨绿年华,因而难免泄露一星半点的真心。
等到Manson777成了很有口碑的账号时,陆继明的个人存款已经到了三十七万。彼时离家已经一年多,Pluto刚磨合不久,收到了另外的乐队一起拼演的邀请。那天下雪,街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灯。他没带伞,慢慢走在回租房的路上,红绿灯处停下时,头顶架高的地铁轨上轰隆轰隆地飞驰而过一班地铁,有个打扮成圣诞老人的人背着一个大袋子站在他旁边等红灯。他给了陆继明一个装在Jing致盒子里的红苹果。
他才意识到,那天是平安夜,是叶允的生日。他们两个差四岁,生日却只差一天。他在圣诞节,叶允在平安夜。他捏着那只小盒子,拨通了赵韵琴的电话,寒暄几句以后,踌躇地问起了叶允。
赵韵琴说:“我去看看他在不在。”
叶允显然在她身边,尽管赵韵琴压低了声音,他还是在漫天风雪中听到了那句:“哥哥的电话,接不接?”电话那头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赵韵琴的声音响起来:“继明,小允好像和朋友出去了。等他回来我帮你转达好不好。”
陆继明把盒子翻转过来,底面红底印着金色的字体:xx果业祝您圣诞快乐。他弯了弯嘴角:“好啊。妈妈和弟弟注意身体,我挂了。”
那只苹果他回家就吃掉了,并不是脆苹果,是沙的。他有点失望,那只Jing致的盒子被丢进了垃圾桶。这圣诞节可真他妈不快乐。
想到这里,嘴里突然就有点难受,陆继明很想抽烟。但是自从叶允搬过来住,他就把烟戒了。他无可奈何地咬了咬戒烟棒。
青少年的睡衣也五花八门。陆继明静静地看过去。有一套黄得打眼的皮卡丘。M,L,XL。初三,高一,高二。原来我错过了他那么长时间。将将挨到锁骨的小孩已经长到了我的耳朵。他变得好漂亮,尽管这个词不适合用来形容男孩子。
头发长了,做了一点发型,但是很清爽,适合好学生。眉毛修剪整齐,睫毛密密的垂下来,眼里情绪寡淡,唇红齿白。他更沉默了,小时候那点黏人和一点点的任性彻底消失,容易害羞和好脾气倒是一如既往。
看不出除了牛nai以外特别喜欢什么。他还会喜欢皮卡丘吗。
或许吧。陆继明苦笑。今年九月,他离家出走以后第一次回家,叶重山见了他,毫不留情地让他滚,叶允一声没吭。直到他主动挨了叶重山几下卖惨,叶允脸上才又出现了点克制的心疼。叶重山走了以后,叶允说天很晚了,他的房间阿姨没晾,在自己房间住一晚再走吧。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冷淡,睫毛却微微颤抖。
陆继明知道家里无论主卧客卧都会定期打扫换洗,但是他老jian巨猾,从善如流地住进叶允房间。
结果推开门,床上就是那只成本六元的陈旧皮卡丘。
叶允面无表情地把它拎到床头,陆继明却主动抢回来放在了床上。他从背后提起叶允,一起坐到了床上,恶人先告状:“你为什么总是不接我电话。”
他的声音变得更沉,带着一点笑意,这点笑让叶允有种无来由的生气,好像相隔的一千多天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时隔三年,他身上的味道已经变得陌生。可能是香水,可能是洗衣ye,有种橙子的味道,混杂着清淡的烟草味。叶允讨厌烟味,可是陆继明身上的味道让他着迷。
叶允沉默地挣扎了一会,又怕蹭到陆继明身上的伤口,最后放弃了那点抵抗,被他箍在怀里。他们默契的没有再说话。
心跳重合的时候,软弱和思念就无所遁形。
于是叶允回复得牛头不对马嘴:“我很想你。”
像极了小时候陆继明去数学竞赛,那个坚持不懈打去的电话。
于是陆继明盯着那两只红透的耳背,亲了亲他的头发,这一次他认真回道:“我也很想你。”
那天陆继明就住了一晚,第二天天没亮就醒了。他并不打算和叶重山一起吃早饭,所以准备尽早回去。尽管起身的动作很轻,但是还是吵醒了叶允。
叶允仿佛还在做梦,他意识到陆继明的起身的动作毫不犹豫地箍紧了他的手腕,力气出乎意料的大,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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