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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第一次看见了那个女人。

的酒馆里不断响起懒汉们寻作乐时发的刺耳笑声。

那个女人从“红河”酒馆里走了来,这家酒馆是这个街区里那些提供买卖的酒馆里最德败坏的一个;在红河酒馆里,陪酒女们甚至可以就穿着衣和衬坐在客人的上。

而此刻从酒馆里走来的那个女人显然也并不是良家妇女——或者用更直白的话说,她是个婊。好女人不会像她那样穿袒脯和臂膀那么多的衣服,更不会穿能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吊袜带和大的裙

真是个懦夫。

那女人在黑暗中只能模糊地看见是一黑发,穿着的裙红到在夜中看上去也像是在燃烧的火焰。那个颜令莫里斯联想到血,相当烈的红从脆弱的面渗来的模样,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跟着那女人向巷走去。

那是维恩永远学不会的东西,他总是不知只要吐的言辞稍显尖锐一些,就可以化为保护自己的刀,他连这都学不会,就只会对人们抱歉地微笑,柔地轻声细语。

这些尚且不成型的计划在莫里斯的脑海中模糊的闪过,而他的睛却已经先一步找到了目标——

适合把刀刃去。适合把鲜血涂抹在苍白的画布上。当时莫里斯的心中模糊地闪过这几个念,但是他暂时一样都没有付诸行动。他早学会了等待,也乐于看猎在自己的恐吓之瑟瑟发抖。

这些人是怎么想的?维恩那唯唯诺诺的笨看上去像是会偷珍珠项链的家伙吗?这倒霉的家教师为自己倍羞辱地为自己辩护了几句,转就因为不尊重雇主而被解了聘。当然维恩这人是不会为自己再辩护半句的,他当然昂首地走门去,就好像不担心个月的房一样——但是到了夜晚,等他被睡神俘获双之后,莫里斯就从他的躯里苏醒了。

他的指尖正因为隐秘的恼怒而觉到阵阵刺痛,他一刻都不能再等了,今天晚上他要用双手撕碎柔顺的羔羊。等到次——或许等他的怒气稍微消散、脑清醒些后吧,他会回去找那个商人的,或许他可以把那个讨厌的家伙一块块肢解开,把他的血涂抹在他的孩卧室的门上……

泰晤士河以东,白教堂区,这是这座城市最黑暗、最堕落的地方,没有工作的人们整天与酒和鸦片为伍,女人们在这里卖他们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从不考虑“光明”与“未来”,他们的存在显然对整个社会也毫无裨益,只是在不断地制造着垃圾和污

莫里斯能听见她的跟鞋敲击石板铺就的地面发的声音,这声音多像小羊的蹄在地面上行走。他在几个转弯之间无声无息地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而那个蠢女人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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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们之间的距离足够近了,莫里斯在一格外暗的角落里利用自己的重优势重重地撞在对方的上,把她推向一条小巷漆黑影之中的墙。撞击发了闷闷的一声响,而那女人发一声轻轻的惊呼,然后就被他凶狠地扼住了咙。

莫里斯在脑海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味着血的滋味,目光如鹰一样在黑暗的街巷之间扫视。他今天还需要这个,他应得的——白天的时候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维恩·阿克索去一个商人家教他家的两个小男孩法文,这家的女主人不巧丢了一串珍珠项链,宅里所有的仆人都被搜了维恩也平白无故受了一通羞辱。

莫里斯卡着她的咽,修剪整齐的指甲毫不犹豫地嵌肤里去,就好像摁着一只有洁白脖颈的鸟。现在他可以看清对方的相了:那是一个面容颇为艳丽的年轻女心保养的黑发随意披散在洁白的肩膀上,睛像是潭一般黑。

此刻她惊恐地盯着这个把刀压在她的脖颈上,面孔藏在斗篷的影里的男人,因为恐惧而剧烈起伏着,袒的、白而腻的肤则显得格外的柔

而在死板的黑,莫里斯的血在燃烧,这沸腾的觉让他的肤都发了起来,让他的手指发、想要撕碎什么东西。他的手藏在斗篷的握着手中的刀,企图通过刀刃上残存的血腥味和红褐污渍平息一些自己的躁动……他在脑海里漫无目的地想着他的上次狩猎,他的目标是什么来着?……啊,对,一个女,社会的渣滓,发的可人儿,发摸上去像是绸缎一样,抓着她的发撞向墙的时候,她的血是的。

而莫里斯只是首先把压过去,用自己的躯把那婊压在墙上,他的嘴几乎已经碰上了她的脸,她受到被呼在肤上的的呼了吗?就好像野兽垂涎你的时候向你

莫里斯上穿着一条可以把自己从到脚遮得严严实实的斗篷,在这样冷的城市,这样的着装是很符合时宜的。在贫民窟的街上,没人会多看把自己全裹在斗篷里的家伙一,这地方已经藏着太多秘密,显然不多一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