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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留影像是鬼魅般如影随形,又像是烧红的铁块烙印在他的灵魂,他都唾弃自己了,既摆脱不了影,又想要伸手去够自己想要的东西。

少女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要把狗带走了,你以后就不了狗了。”

走回家路上,林夙仔细想想,其实他妒忌女主的,至少在小说里,真的有人会全心全意去喜她。

林夙:“……”啥玩意啊,男主娶的是项羽吗?

林夙懒懒地靠在店外椅上,吃着袋里的面包。

急地团团转,又叫了几声,脖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结果发现没有简介中力山兮气盖世那么夸张,这只是当行的文罢了,女主漂亮又温柔,男主帅气又多金。林夙看得极不认真,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但其中一个偏执得不惜一切也要得到女主的角倒是引了他的注意,他开评论区去,多是什么“病弟弟可”“太太对小病温柔”“漂亮病我可以”“只要坏得好,三观跟着五官跑”之类的话。

因为兴趣,林夙重关注了这个角的命运,这个角叫秦以霜,是个受哥哥的富家弟,当女主关心过他一次后,他便对女主各示好,而女主理所应当的接受着,却当他是弟弟不给予回应,在得不到回应后,他试图在女主的周围安装各式各样的监控,观看女主日常,想方设法切断女主与他人的联系,让女主在经受疏远后醉酒痛苦地朝他哭诉。

如果他待在那个世界,肯定要教秦以霜好好人,年纪轻轻尽想些有的没的,是家里的饭不好吃吗?还想着吃牢房。

少女在后面大声呼喊:“路上小心,明天请帖写好了我会给你发请帖的!”

林夙越看越纠结,越看越纳闷逻辑,索不看了,收手机回家补眠。

当然这也是想想,对方不过是小说里的虚拟人罢了,再者就算真实存在,他也不会去闲事,先不提对方跟他非亲非故,他本人就是天冷漠的利己主义,连人都不愿多接

林夙咬着狗,满脸写满了失望:“那太可惜了。”

耐不住这离谱简介的诱惑,林夙最终还是去了,他就想看看男主怎么跟项羽谈恋的。

去一看,简介赫然写着:他是权势倾天,纵横商界的奇才,却偏偏钟于她,一成瘾。“女人我要你!”她憨可,力山兮气盖世,却唯独对他柔百转。“这辈,我只倾心你。”

林夙得实在好看,如果忽略掉他隐藏得很好的神缺陷和孤僻的,他会是许多少女的梦中郎——他大帅气,有些不着调又给人一奇特的安全

林夙很少网上冲浪,他没看懂“病”两个字是什么,觉得大家夸着那应当便是当赞扬角的好词吧。

将这个作为不合格母亲的女人的遗照扣在桌面上。

林夙捧着手机在小区的健广场上看小说,刚才他打开浏览的时候不小心弹来一个广告,上面写的《霸总裁蠢萌的小妻:女人别想逃!》。

林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转摆了摆手:“我先回去了,有困。”

“乖,快叫老公。”林夙将狗放到博上,惹得对方起来又抬,继续逗:“来,快叫,叫了我给你吃。”

而这个刚刚上大一的少年,假意悲伤地安抚女主后,甚至了无痕迹杀害了女主曾用来拒绝他的挡箭牌青梅竹

林夙皱了皱眉,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合理,他过大段节来到秦以霜的结局,发现秦以霜最后疯狂地抱着得知自己青梅竹被他杀害的女主,想让女主跟自己一起海而死,却被赶来的男主杀死抛大海,最后男主女主成为神仙眷侣,开始各之旅,而秦以霜就连尸都没捞着。

晚上当班的是大婶的女儿,她养有一条可的博茸茸的,对人亲,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还在跟自己的尾玩转圈游戏。

……林夙是被饿醒的,他本来是打算外卖的,但是半夜也没有什么人,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他只好起去楼的24h便利店买东西。

林夙顿了顿:“你是在向我讨红包吗?”

林夙买了一狗逗它:“乖,叫声老公我就给你吃。”

少女柳眉一竖,笑骂:“,你这是什么表,母狗更不行了,小心动保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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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博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对着他哈喇

少女轻轻摸着博的狗,像是叹又像是对林夙说那般,声音跟夜风一样轻,又带着甜的幸福:“我要结婚了,对方是个很好的人,跟他呆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

便利店是一个的大婶开的,林夙跟她很熟,从大学开始经常在她店里买东西。

林夙敷衍的应了一声,脆利落地吃掉面包,往旁边的自助取款机走去,最后带着一寒气轻车熟路地在店里找售卖的红包,了几张崭新的钞票去,递给少女,一个笑容:“提前祝你新婚快乐。”

少女扑哧一笑,接过红包:“那我不客气啦。”都是熟人,没必要推三推四。

谁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从小到大他一直希望能是被的,但他也拎的清,他明白像他这样的人没有人会喜

“你别给它吃,那个太咸了。还有,它是只公狗,叫什么老公啊。”大婶的女儿急忙走来,给博一支磨牙

林夙:“……”

少女是少数知林夙秘密的人,她睛看向寂静的街,语调温柔:“我希望你也能获得幸福。”